乐视和贾跃亭分别因财务欺诈被罚款2.4亿元。
4月13日,日前,乐视网3(400084)披露行政处罚决定书称,乐视网信息技术(北京)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1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([2021]16号)。
决定内容显示,乐视网2007-2016年连续十年财务造假导致2010年提交披露的ipo申请材料及2010-2016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。根据《证券法》第193条的规定,责令乐视网络改正,给予警告,并处以600元的罚款。
同时,贾跃亭,杨丽杰等人分别被警告并罚款3万-30万、元。作为乐视通信的实际控制人,贾跃亭指使从事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,对其给予警告,并处以60万-332元罚款,对贾跃亭合计罚款90万-332元。
此外,对于2016年乐视网非公开发行的欺诈发行,根据《证券法》第189条的规定,乐视网被处以募集资金5%的罚款,即2.4亿元;贾跃亭,杨丽杰等人被罚款30000-300元英镑。作为乐视通信的实际控制人,贾跃亭教唆上述违法行为,并处以240元万的罚款,合计罚款24030万元。
综上所述,乐视网络被罚款24060万元,贾跃亭被罚款24120万元